卑劣之人by情的萝卜
第一人称主受视角
夜半三更的乱葬岗里,安静的连虫鸣声都听不见,我偷偷摸摸下到那群尸堆里,从中捡些值钱玩意儿,像是玉佩,项链什么的,拿到谢掌柜他们当铺里,能抵好几两银子呢。
上月末的工钱才吃了两回酒就没了,我是饿到身子开始打颤才又捡起了这老本行。
运气不,才扒了两层,就捞到一枚看上去就价值不菲的玉佩,我哈了口气,用袖子擦了擦上面的灰尘,喜滋滋的塞进了怀里,琢磨着明日怎么和谢掌柜说价钱。
还没等我想出来说辞,被我扒了两层衣服的冤大头忽然之间动了一下,吓得我以为诈尸了,从地上一下弹了起来,后退了几步,我借着月色眯着眼瞧了瞧。
嘿,这小子模样生的还真不,那没沾上尘土的皮肉,白嫩的如羊脂玉一般,再看那衣裳料子,也不是一般人家能用得起的,我越想越觉得他身份可疑,莫不是哪个落难的王孙公子?
冤大头虽然闭着眼,胸膛却还在微微起伏,我蹲下来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果然没死,还剩一口气吊着没撅过去。
这就难办了,我摸了摸怀间的玉佩,心里直打鼓,人还没死呢,我拿了他的东西又见死不救,岂不缺了大德?
但要是救了,我自个儿尚且养活不了自己,再带个拖油瓶,日子怎么过啊。
犹豫了半顷,我叹了口气,把人抱起来抗在了肩上,算啦,反正我这辈子也没干过什么好事,就算是给自己积积阴德吧。
2
操,把这小子带回来的第四天,玉佩抵来的银钱全给他买药喝完了,他睁开眼的第一反应,居然不是感谢我这个救命恩人,那细皮嫩肉的手被我养了几天,滑的不得了,这回子还打起了人,用充满敌意的目光看着我,嚷嚷着要我给他一个解释。
我他娘能有什么解释啊,我给他洗澡,给他喂饭,给他抓药熬药,连他半夜背上痒把我推醒了给他抓痒,我都毫怨言,他还要什么狗屁解释啊?
怎么,就因为我生了张凶神恶煞的脸,活该被人好心当成驴肝肺啊。
我心里不舒服,也懒得解释,干脆就把药往桌上一放,扭头就推门走了。
回来的时候,月亮都藏进云层里,他在屋里蒙着被子闷不作声,等我掀开被子的时候,看了那白玉似的脸上湿湿的,再往眼皮上一摸,那长长的鸦羽般的睫毛也粘成了几缕,他睡着了,睡的那么沉,都没被我的动作惊醒,好像一只安静又绵软的羊羔。
我的心像被一只形的手揪住了命脉,端端疼了一下,忽然之间,很想抚平他紧皱的眉间。
可当我看见自己那只粗糙生着厚茧的手掌心时,我的动作又停滞了,这算怎么回事,我想什么呢,跌落云端的凤凰,就算是折断了翅膀,也不可能会将就在茅草屋里的。
又胡思乱想了,我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自言自语道:“陈阿金啊陈阿金,你可别自取其辱啊。”
明日还要做工,我拖着沉重的身子睡在了床边的席子上,闭上眼睛就进入了梦乡。
次日醒来,冤大头的态度好了很多,最起码,他喝药的时候不会故意吐出来浪费我辛苦做工赚来的钱了。
在我的苦心说明下,他的脑袋迟钝的转了很久,终于明白了我是他的救命恩人,并非是他的灭门仇人。
冤大头很是不好意思的扶着药碗,知道自己误会了我,很轻很轻的说道:“谢谢你。”
啊呀,这可比他昨日歇斯底里的声音好听多了,我的笑容根本抑制不住,但为了避免他会意,一直强忍着,这似笑非笑的模样可能在他眼里相当滑稽,破天荒的,我第一次见他笑了。
和我见过的所有笑容不同,他的笑意如同汹涌喷薄而来的潮水,将我的全部都融化在了那一汪清泉似的眸中,在他眼里,我完全看不见我自己。
说是一见钟情也好,见色起意也罢,我的脑中的确浮起了一个卑劣的念头。
要怎么样才能将他留在我身边呢,我连他的名字还未可知,就已经下定决心,论用何种手段,都要为这只已折断翅膀的凤凰打造一个全新的鸟笼。
3
他伤好后的一个月,我知悉了他的姓名,季琅,也在日夜照料下得到了唤他小字的权利。
灵溪。
光听名字就觉得清透凉润,灵溪,我常常在心底念叨着,可真正唤起来的时候却没有几次。
我说不出口,不是难为情,而是,我不想在这紧要关头打消自己的念头。
会有时日叫的,我对自己说道,同时,我又避开了季琅愈渐信赖的目光,不再与其对视。
季琅是个娇生惯养的官家公子,还是家里的幺儿,极其受宠,我和他相处的这么些时日,他连饭都要人哄着才肯吃完的,我没什么意见,只觉得被人依赖的滋味不,甘心情愿的替人当牛做马,只恨我自己身上没几个银钱,只能靠做苦力得来的工钱买一块糕点捧在怀里带回家给他尝。
他每每吃着糕点都会嫌弃的说这糕点用料不好,又干又涩,还甜腻的反胃,我在一边馋的不行,指望他吃不下以后,剩下的给我尝尝,我在这巷口住了这么多年,也就买过三回糕点,一次也没尝过。
谁知道他一边嫌弃一边吃了个精光,喝了一口我从谢掌柜那淘来的茶,心满意足的去床上睡起了午觉。
真是又可气又可恨,我虽然心里这么说,但实在是对他生不起气的,等他睡着以后,我坐在床边用蒲扇给他扇着风。
他没过多久就睡着了,嘴唇饱满红润,随着呼吸微微的翕合,还有些许糕点渣粘在唇间,我屏住气,悄悄的低下头去尝了尝。
甜滋滋的,也不知道是糕点的味道,还是他的。
“灵溪。”
我在抬起头后,小声的说道。
他的身子忽然往左一翻,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下一秒,他舔了舔唇,又换了个舒服的姿势睡着了。
虚惊一场。
我慢慢笑了起来,从出生到现在,我都没有拥有过什么像样的东西,三岁时被遗弃到巷角的废弃院落里,被一个好心的婆婆收养到十二岁,没上过学堂,也不识得什么字,靠去乱葬岗拾取尸首上的饰品变卖补贴家用。
婆婆死之前,还能稍微管着我点,不让我去干这种损阴德的事,她走以后,我彻底成了街头巷尾人见人怕的活阎王,不到三更半夜是不回家的。
我也不喜欢回家,毕竟,婆婆走后,再没有人会在院里为我留一盏灯盼着我回来。
因为生的高大,形象又过于粗犷,直到二十九岁,都没有什么良家女子愿意同我相识,况且我的名声早在十二岁以后就臭的家喻户晓,一条街上的人在三米开外见了我就绕开路走。
我也有自知之明,大字不识一个,穷得叮当响,拿什么去娶人家小姑娘,不如就此浑浑噩噩的过完此生。
这念头在如今遇到季琅后,彻底断了。
他是我从乱葬岗捡到的宝贝,理应也该属于我,天赐良缘,岂可辜负。
我在他提出要辞行的时候留住了他,去巷口打了瓶酒,买来下酒菜,与他把酒言欢了片刻。
他喝不得酒,很快就醉醺醺的倒在了桌上。
我试探着摇了摇他的身子,发现他还残存着几分清醒,鼓起勇气把他抱上了床,褪去了衣物,赤身裸体的相拥在一起。
在他光滑白皙的皮肤衬托下,我这历经风吹日晒的麦色肌肤显得那样肮脏不堪,我知道不该这样形容自己,但面对季琅,总有一种凡间的尘土玷污了纯洁月光的感觉。
我没什么床事上的经验,只靠那些被禁传的本子粗略的了解一二,跨坐在季琅的腰上,我开始为难起来。
虽然给自己做足了心理准备,但是怎么也没想到,季琅的性物在勃起的时候能达到这个程度,即便是已经在私下偷偷清理扩张过好多次,我还是没把握能把这巨物完全塞进自己的后庭里。
深吸了好几口气,我咬着牙握住他的肉刃慢慢坐下去,意料之中的撕裂感没能打消我的念头,疼痛在越进越深的时候逐渐加剧,我的呼吸声沉重了起来,每喘息一次都要费上很大的力。
这场性事在我的刻意主导下以流血和疼痛的代价成功的进行到了半夜。
其实到开头半个时辰的时候,我就开始打起了退堂鼓,卡在中间上不去又下不来的滋味实在难受,季琅的家伙又烫的吓人,半醉半醒的他一直试图挺腰往里钻,为了能够把他留在身边,我忍住了身体的排斥,只能由着他乱来。
再想喊停的时候,身上已经被干的没了力气,腰以下的部位都被糟蹋的没一块好肉,下半夜,我的头痛的厉害,身上也因为激烈的性事而汗湿了大半,季琅射了第五次以后还不肯拔出来,我已经困的不行了,闭上眼睛就准备就这样睡过去。
还没在混沌中休息超过五分钟,季琅又在体内重新硬了起来,我头皮一阵发麻,论如何都不想再做下去了,强撑起上半身就要把他的东西弄出去。
季琅没理会我的拒绝,强硬的又在体内横冲直撞了起来,我忍着疼痛,捧着他的脸,在身体的摇晃中低下头,试图去亲吻他的唇。
他避开了,把我翻到了身下,压住脖子,用身后位的姿势操弄了起来。
很疼。
我将头埋在自己的胳膊上,在一次又一次的猛烈撞击下攥紧了手掌。
这时候,我想起了季琅曾说过的话,他说:“亲吻只能留给自己心爱的人。”
心不安的揉成了一团,我却没来由的笑了起来,干嘛要奢望那么多呢,足够了,能够拥有一次,就足够了。
天明之前,我颤颤巍巍的下了榻,因腿脚的酸软力而摔了一跤,清洗干净后,我又打来清水替季琅擦了擦身子。
等他醒来以后,事情已经成了定局,如今这世道,只要未婚男子在婚前失贞,通报了官府,管他是何地人氏,都必须在三日后成婚。
季琅家道败落,又没有去处,被我要挟着在这破草屋里拜了天地,等我压着他站起来的时候,他的态度骤然转变,眼底除了恨意再没有其他。
我装作没有看见,又是骗又是哄的强逼他喝下了那杯喜酒,他被铐住了双脚,怎么挣扎也济于事,见杯中还剩一些酒液,我拿过一饮而尽,笑眯眯的说道:“从今以后,我们就是夫妻了,你放心,咱们不会一直苦下去的,我一定让你过上好日子。”
一阵掌风刮过,我硬挺着没动一下,脸上火辣辣的疼了起来,季琅扬起的手还没放下,他冷冰冰的说道:“真卑鄙,你还不如让我死在乱葬岗里。”
我怎么会让他死,他被我捡到了,就是我的,我不会再让他受到一丝伤害。
我搂着他挣动的双手没有说话,闻着他身上好闻的气味,心中暗暗发誓,一定要让他重新过上富足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