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不是某种奇怪的诅咒。陆一凡那天跟那个较真的读者撕逼后,就再也写不出东西了。
就如那读者所说,成了名之后让他觉得不用付出多少努力也可以,反正灌水就有钱拿。因此也没再沉下心打磨自己的写作能力,因而现在就算灌水,也江郎才尽了。
编辑的消息发过来:怎么还没更?
陆一凡如实道:“没灵感。”
编辑也表示理解。像陆一凡这样的作者,拿铁网太多了。
编辑:要不找枪手吧。我朋友有工作室,我帮你看看。
陆一凡当然知道网文界找枪手是心照不宣的潜规则,但第一次做这事,他心里还是没底。
“靠谱吗?万一被揭发.......”
“不会的。都签的有保密协定。只要给钱,枪手什么都写。”
编辑很快要来了工作室枪手的稿,把这些文章分别发给陆一凡。陆一凡看着,频频皱眉。
“写的也太菜了。还不如我自己写。”
编辑语:“那你自己写啊。写不出来还嫌人家写的不好,真难侍候。”
“......”
陆一凡突然想起那读者写的一段,初看时让他惊为天人。
他翻出跟那读者的聊天记录,又看了一遍他写的。文笔纯熟,人物塑造鲜明,他甚至觉得这是哪个大神的马甲,绝非出自小白之手。
鬼使神差地,他点开那人的头像,添加他为好友。
对方很快同意。
“有事吗?”
保险起见,陆一凡试探:“你是听风不是雨的马甲吗?”
对方言简意赅地回了两个字:“有病。”
好家伙,还挺有个性。
听风是他的朋友,也是他望尘莫及的知名作家。这位读者的文风,总让他想起初看听风时的惊艳。
“别误会,我只是觉得你写的很好,像是某位大神的马甲。”
“听风写的很好吗?”
陆一凡话可说。他觉得这人是不是仇视网文圈,就跟仇富一样。
“我有事想跟你商量,能加你微信吗?我们微信聊。”
吃剩的泡面扔进垃圾桶,手机震了一下。
是那位叫绿洲的作者发来的邀约。
秦筝轻笑一声,掐灭烟头。
这个自命不凡的家伙,他决定会会他。
王府井街头,咖啡厅。
数九寒天,外面还下着雪,人烟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