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夜。
睡惯了软软的席梦思的李簪月,突然睡在干草铺的地上实在有些不习惯。
曹氏半夜里一起身给小弟喂奶,这草就索索响。
老鼠到处吱吱地叫着,有时候好像就在头顶,时不时还有虫子爬上她的手臂。
她在前世其实不怕虫子老鼠的,但咱也没有共处一室的习惯啊。
睡觉本来是一件超幸福的事,在这里就是彻夜难熬了。
她只能胡乱打个盹,一醒就起身翻烘烤的衣服,薄棉衣不好烘干,她得随时注意着。明天必须得穿自己的衣服,把身上的还给二弟才行,不然这小子怎么去县城。
火堆一直烧得旺旺的,她知道是清潇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起身添些柴,而她的几个弟弟许是太困,大大小小挤在一团正呼呼大睡。
清潇,这懂事的小孩真是令人心疼。
十二岁,在前世那是小学才毕业的孩子,读书迟一些的,还正在上小学五六年级。
但在这里,你几乎可以把他当成半个成年人来看待了。
要不是他打的野兔,他们这一家子现在怕也在挨饿吧!娘怕也没有奶水喂小弟。
要不是他捡的柴,今晚他们这一家子估计也难熬。
李簪月半眯着眼,强迫自己多睡会儿,心里暗自决定,若是自己今后有能力了,还是要好好帮帮这个捡来的弟弟。
这一夜。
同样眠的还有曹氏。
闺女起身多少次她都清楚,但她没有发出声音,抱着沉睡的小儿子偷偷抹着泪。
闺女其实不是她亲生的,是她当家的和孩儿他二叔在路上捡的。
十五年前,当家的把这女娃娃交到她手里的时候,她看一眼就喜爱得紧,粉嫩嫩的小脸实在是逗人爱极了。
本来自己也没孩子,也就决心收养了。
当年她成亲好些年求医问药都子。自从道长到他家说今后有福星降临,他们夫妻俩就日盼夜盼,一直盼着这福星。
收养这孩子一个月不到,当家的做生意就挣了很多钱。
他们这才想起道长的话,莫不是这女娃就是家里的福星?
于是,便好吃好穿,金贵的养着。
再后来又添了儿子们,更加觉得就是如此。
若说开始对这孩子好,是有福星那话的缘故。
但这么些年下来,孩子是越长越水灵,曹氏是越看越爱,真真是把她放在心尖尖上宠的。
不是亲生早已胜似亲生。
今日看她洗衣裳回来,小手冻得通红,曹氏就心疼得直想掉眼泪。这孩子何时做过这些粗活。
今日的事,让这孩子一日之间变成了大人。
对于闺女不再闹着要轻生,又变得如此懂事,她有一些欣慰,但更多的是自责。
要怪就怪自己不留个心眼,让高轻轻那贱人钻了空子。
更怪自己识人不明,打发了家里那么多下人婆子,就留了一个闺女的贴身丫鬟,差点酿成大祸,让闺女命丧黄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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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
李簪月天不亮就起了。
在破庙找了个僻静地方把自己的衣裳换上,衣服被烤得暖烘烘地,让她不由得舒服得眯上了眼。
好半晌才依依不舍地进屋把换下的衣裳轻轻放在二弟的身边。
她拿了昨日剩下的那只兔子,准备拿到外面找个地儿,剁吧剁吧依旧炖汤。这可是他们目前唯一存粮,娘才生产,刘稳婆说喝鸡汤最好。
但现在只有兔子肉,据说兔子肉也含丰富的蛋白质和多种维生素,产妇吃了也是很好的,婴儿会通过母乳获得营养,促进婴儿生长发育。